壹、註冊公司地址變更後如何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自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非工作日)持有關證件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納稅人銀行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非工作日)內到原主管稅務機關變更銀行信息。
變更註冊公司地址,先去工商機關窗口辦理變更登記,再去稅務所辦理變更手續。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的營業執照變更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復印件;住所為租賃的,應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
3.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名:
(1)決議事項;
(二)修改相關章程;
(3)股東(自然人)蓋章簽字。
4.公司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公司辦理稅務變更提交的材料。
1.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和工商變更登記復印件;
2、納稅人變更註冊內容的決議及相關文件;
3.其他需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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