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不會查,除非金額特別大,但即使是微信、支付寶也是我們國家頒發了移動支付牌照才能經營的,支付業務是接受監管的;無論支付寶還是微信端口都是通過銀行走賬,雖然說微信和支付寶是屬於個人隱私,但是個人隱私這種東西,它不會曝光於公眾,但是如果壹旦被稅務盯上,那麽就不再是隱私了,在金稅三期的監管下,稅務局有相當多的渠道與途徑可以依法對個人收入情況進行合理合法監管。
法律依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壹)資金大額交易會被嚴查: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2、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3、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4、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