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費限額100元。
2.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費限額200元。
3.在三級醫院就醫報銷2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費限額200元。
4.中藥發票附處方,限額1元;鄉鎮合作醫療門診年補償限額為5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