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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號公告造假事件簡介

在所謂的“47號公告”中,提出了兩種年終獎的計算方法。壹種方法是。

另壹種是直接按照全年壹次性獎金適用的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並發放專門為計算年終獎設計的表格,給出每個收入區間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

“從偽造公告的措辭來看,這篇文章是專業的。如果偽造者不熟悉財稅知識,肯定很難誤導媒體和公眾,”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嶽樹民告訴記者,但他也指出:“偽造者忽略了重點。國家稅務總局不可能在同壹個納稅項目上給出兩種計算方法,會造成公眾的混淆。”事實上,雖然這篇論文提供了兩種算法,但是並沒有提到這兩種方法適用於什麽地方。關於有人偽造47號公告的聲明

近日,有人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名義,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規定的公告(2011第47號)》並做出解讀。文章及其解讀在媒體上發表後,納稅人被嚴重誤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從未發送過該文件及其解釋,該文件及其解釋是偽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權力追究偽造公文者的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國家稅務總局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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