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既然是銷售貨物,當然要納稅了。
以平均價格計征增值稅,但將消費稅產品用於以下用途的,按同類產品的最高銷價計算消費稅:以貨易貨;投資;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