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所在學校公章的報名推薦表、學校出具的2020年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成績單。根據報考職位的不同,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以報考部門發布的資格審查公告要求為準。
擴展數據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所有學歷(資格)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
除2021屆畢業生壹般應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相關基層工作經歷等。)應該在2020年10之前獲得。
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