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以後,隨著我國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恢復了審計制度,建立了審計機構,根據憲法規定國家審計機關分為國務院和地方兩級。其中我國最高國家審計機關設置在國務院,稱為中華人民***和國審計署,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審計長是審計署行政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