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開票收入的會計處理,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及其他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未入賬收入的處理方式與開具發票的方式相同。申報時,填寫增值稅申報表附表1中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對應的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