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國家財政未撥付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是否征收增值稅?

國家財政未撥付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是否征收增值稅?

不用交,就算收到,也是免增值稅的。

2013,13年10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中央財政補貼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定根據現行增值稅政策,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所得,不征收增值稅。

光伏電站電價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西北地區0.25元/千瓦時),另壹部分是財政部從可再生能源基金中撥付的財政補貼。如果按照公告解讀,未來光伏發電企業從財政部獲得的光伏電價補貼將無需開具增值稅發票,這對廣大光伏發電企業將是壹個利好消息。

據悉,公告自2065438年2月1日起生效。此前未辦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

  • 上一篇:我想開壹個教育培訓中心,規模會很小。妳願意辦理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獨資企業?
  • 下一篇:我國行政執法制服有幾種,分別是什麽單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