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的最終結算時間預計在次年1月。明確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最新政策,最終明確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為四個月,即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並於每月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應在6月65438+10月1至次年3月31之間進行結算和支付。
第二,分析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按年評定,按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匯算清繳時限在年後4個月內,這是企業進行全面自查自核的機會,也是調整的最後機會。應充分提高金額,不應排除所有成本,以確保不支付不公正的稅款,並減少少付的風險。最終結算是稅務調整,不需要會計處理。通過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只是減少了可供企業稅後分配的利潤。
三、解決中應把握的幾個方向。
1.在收入方面,主要是檢查是否所有入賬的項目都入賬了,特別是是否還有應確認為收入而未入賬的往來款項;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結轉與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次結轉;
3.費用方面,主要是預提項目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超提;收費渠道是否正確;實際扣除項目計算是否正確;
4.納稅方面,除主體稅種外,是否按規定繳納了其他小稅種,如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