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總分機構信息備案表》填寫說明:本表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57號)設置。
具體信息:
1、總分機構類別:總機構、分支機構、總機構項目部、總機構獨立生產經營部門。
2、分支機構層級:分支機構適用,分為2級、2級(有下級)、3級及3級以下。
3、跨地區轉移類型:分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跨地市”、“跨縣區”、“跨地市(比例預繳)”、“跨縣區(比例預繳)”、“非跨地區稅收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