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職工醫療保險已經實行市級統籌,全市政策統壹,企業退休職工就醫,當前支付標準如下:
壹、門診
起付標準400.00元,滿起付標準後,在壹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報銷80%,二級醫療機構就診報銷70%,三級醫療機構就診報銷60%,報銷額度6000.00元封頂。
二、住院
1、起付標準
壹級醫療機構為200.00元,二級醫療機構為300.00元,三級醫療機構為400.00元。
2、滿起付標準後限額標準以下報銷90%。
3、大病救助
(1)二級醫療機構
統籌限額標準後0——15萬元部分,救助基金支付90%;大病起付標準至起付標準5倍部分,大病保險補助60%。
(2)三級醫療機構
大病起付標準至起付標準5倍部分,大病保險補助70%。
依據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 > 辦事服務
> 醫保待遇
> 溫州市本級
《溫州市區2017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簡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