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3.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應當將本地區制定的減征政策文件抄送財政部、中***\中央宣傳部。
4.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第三條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二條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