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和工商局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單位。稅務局分為國稅局,地稅局,分管業務各不相同,國稅局全稱國家稅務總局,地稅局全稱地方稅務局。
壹般稅務局要在前面加上地方名稱,比如大連國稅局全稱大連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地稅局全稱大連地方稅務局。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
兩局分管稅種不同,如國稅局分管增值稅、消費稅等,地稅局分管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因此,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分屬國家不同的職能部門,壹般是分開辦公的,但是,也由壹些地方的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是合署辦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