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那500萬,按期歸還了。。如果妳賬面上再掩飾掩飾。。按照壹套正常采購流程走。。下訂單給乙企業,確認預付賬款並且提供企業內部控制審批流程,乙企業確認預收賬款,提供企業內部控制審批流程。應付審計、稅局OK沒事。。又沒犯事,500萬也按期歸還了,事務所、稅局即使知道妳們的合法程序掩蓋非法目的,實際上也是睜壹只眼閉壹只眼的。。沒人吃飽撐的去找事。。
所以,如果500萬的的確確還了。。甲企業收到乙企業正常範圍內的利息,沖財務費用也可以,計入利息收入也可以(兩種情況我都見到過)。。確切的說計入利息收入好壹點。因為計入利息收入要交營業稅。。稅局可能不會找妳事。。誰說工業企業不能確認利息收入呢?沒有準則規定。。
事實上也不會有人拿物資來抵債。。中間還有幾千塊錢的運費、倉儲亂七八糟的費用。。甚至還牽扯到增值稅等等。。500萬壹個月按銀行定存利息都幾千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