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述方法,未來供應商正式開具發票時,可以將這些貨物開具給集團母公司,由其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相關的損益也由其享有或承擔。新設子公司不涉及預估業務的調整。
另外,“沖估”和“必須看到發票才能沖估”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這裏不再擴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