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壹)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四年;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六年;
(二)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兩年;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四年;
(三)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四)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壹年;
(五)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六)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或取得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註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城市規劃師、價格鑒證師、國際商務師職(執)業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