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我們公司前年年底公章丟失後,找了壹家印章公司刻制了另壹枚公章,去年稅務局年檢報稅用的。想請教壹下。

我們公司前年年底公章丟失後,找了壹家印章公司刻制了另壹枚公章,去年稅務局年檢報稅用的。想請教壹下。

極不合規~ ~如公司因任何原因更換公章、法人章、財務章,必須立即通知銀行、工商、稅務、統計等部門,將原章作廢,並補辦新章。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向上述部門掛失,否則別人用妳的公章做了什麽,責任由妳承擔。

補充:毫無疑問,妳的新印章和原來的太像了,所以看不出來。但是,按照程序,妳要按照上面說的去做。不做的話,以後公司的任何損失都要自己承擔。銀行、工商機構不會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妳沒有告訴我印章丟失,所以拾得人可以隨意使用妳的公章。建議妳重新申報掛失,然後重新刻制壹枚與丟失的公章不同的印章,以區別於之前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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