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進行獨立核算的,主要在地稅繳納營業稅;
分支機構沒有獨立核算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單獨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銷售額或應稅勞務銷售額。“是規定要交增值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