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本公告第四條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
所以貴司可以享受此文件和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