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妳發現金還是銀行代發,發的是錢還是物,該交多少稅就要交多少,不是說妳發了現金就能少交甚至不交。如果妳們持續這麽做,以後遇到稅 務稽 核,會罰得很慘。建議妳們照章納 稅,並采用壹定方式合理避 稅 ,比如發工資的時候少發,其余部分讓員工以用發票報銷的方式領取;或月薪只發少部分金額,大部分金額年底時以年終獎的形式壹次性發放。另外單位取現有限額,妳每個月取三百萬也不容易不是,不如銀行代發更方便
至於發現金發錯的問題,建議如下操作:
1、取出和應發工資數額相等現金,與其余庫存現金分開。
2、按人頭壹份份數好放在壹邊,不要裝信封。最好能有兩人數,壹人壹遍
3、如果數到最後壹份的時候,剩下的現金和此人的應發金額不壹致,說明前面有人數錯了,返回去重新數,直到數對為止。數對後再壹份份的裝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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