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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國民法典與美國《權利法案》修正案中逮捕的差異

兩者的區別在於逮捕的目的不同,逮捕的程序不同,逮捕的期限不同。

1.逮捕的目的不同:中國逮捕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美國《權利法案》修正案中逮捕的目的是限制政府的權力。

2.逮捕的程序不同:中國的逮捕程序是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申請批準,而美國《權利法案》修正案中的逮捕程序是警察向法官申請批準。

3.逮捕的期限不同:我國的逮捕期限壹般在六個月以下,而美國《權利法案》修正案中的逮捕期限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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