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職能亦稱收入職能,指稅收通過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的分配再分配,為國家取得得財政收入的功能(90%以上)。
經濟職能亦稱調節職能(調節),指通過稅收分配,對實現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
監督職能是既涉及宏觀層次,也涉及微觀層次,監督經濟運行以及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需要,依據其社會職能,按照法律規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規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