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體制改革以後,現階段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機關有稅務機關和海關,其中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比較多,海關相對來說比較少。
我國現行稅種與征收機關包括以下內容:
(壹)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
1.國內增值稅;
2.國內消費稅;
3.企業所得稅;
4.個人所得稅;
5.資源稅;
6.城鎮土地使用稅;
7.城市維護建設稅;
8.印花稅;
9.土地增值稅;
10.房產稅;
11.車船稅;
12.車輛購置稅;
13.煙葉稅;
14.耕地占用稅;
15.契稅;
16.環境保護稅;
註意除絕大多數稅收收入外,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還包括“非稅收入”和“社會保險費”。
(二)由海關負責征收的稅種
1.征收
關稅、船舶噸稅。
2.委托代征
“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