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作用:(1)行使警察職能的官吏,是在與國家機器的形成的同時出現的。中國在先秦時代已出現具體執行警察職能的官吏。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實行的是司法與行政合壹、軍警壹體的體制,警察始終未能形成獨立於其他部門的組織系統。(2)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