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消費稅;
03、進口產品增值稅、消費稅、對臺直接貿易調節稅(委托海關代征);
04、鐵路、銀行、保險公司總行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05、出口產品退稅;
06、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和地方企事業單位組成的合資、股份制企業所得稅;2002年1後新辦理工商登記並領取執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07、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08、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所交易印花稅先征收後征收);
09、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10,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11,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
12,車輛購置稅;
13,燃油稅(暫不征收);
14,中央稅和* * *稅的延、補、罰收入;
15、國家稅務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的其他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