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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的筆記本電腦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上面價格跟買的不壹樣,為什麽?

零售環節的銷售額都是含稅價格,所以商家給妳售價加稅金的形式本身沒有錯誤,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要由最終消費者負擔。但是在內容上商家存在如下問題:

壹、零售環節增值稅稅率為3%,很少有銷售商可以開出17%的發票,因為那需要對方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這是第壹個疑點,這個問題造成妳實際擔負的稅負過高。

二、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隨商品銷售而收取的價外費用都應該並入銷售額之中,在本案例中,商家沒有將電腦、鼠標等金額作價並入銷售額,減少了250元的銷售金額。

三、即使是免費贈送,那麽他們的開票也是有問題的,簡單說就是認為減小開票金額,根據《稅收征管法》,他們的行為是逃稅行為,應處偷逃稅款50%到100%的罰款,並處滯納金。

四、舉報電話可以詢問當地114,國家稅務局電話,然後轉稽查局,舉報如果屬實可以獲得部分獎金。

五、他們不會退妳250元的,最多給妳再開張發票,250元的稅款是42.5元,妳可以要求他們給妳優惠40元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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