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稅務登記變更表》壹式兩份;
2、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其復印件壹份;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股東會議紀要或決議);
5、單位經辦人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原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備註:需要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並註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
基本上就是這些資料,妳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電話進行咨詢或打稅務服務大廳登記窗口電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