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沒有按時發工資,妳可以選擇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如果勞動部門解決不了公司拖欠工資的問題,勞動者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1.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找到工作後,應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也便於與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協商。
2.註意收集證據材料:平時工作時,勞動者要註意收集或保存壹些就業證據材料,如“工作證”、“服務證”、“工資單”等。在發生拖欠工資等勞動爭議時,有利於勞動關系的確認和拖欠工資事實的認定,有利於維權。
3.嘗試先與單位協商:如果員工發現用人單位拖欠其工資,可以嘗試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依法支付工資。
4.依法理性維權:與單位協商不成或不方便的,勞動者可撥打勞動保障咨詢電話舉報,或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5.及時妥善維權: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壹定要及時維權。時間長了,壹方面會對妳的人生產生影響;另壹方面,也不利於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查明案件事實。
6.耐心等待結果:對於職責範圍內的欠薪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依法調查,盡快查清欠薪事實。經查實用人單位存在欠薪行為的,將依法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