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就納稅人在壹定周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等級,分為A、B、C、D四級。納稅信用等級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依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 規定的標準進行評定的基礎上,就納稅人在壹定周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等級。
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A級信用最高,D級信用最差。A級信用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為A級。但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認定為A級:壹)具有涉嫌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至評定日仍未結案或已結案但未按照稅務機關處理決定改正的;
二)兩年內(指稅務機關確定納稅信用等級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新發生欠繳稅款情形的;
三)不能依法報送財務會計制度、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的
(四)評定期前兩年有稅務行政處罰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