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這壹塊過去可能不好收,估計只收汽車。另外這個稅壹定要和交通部門搞好關系,摩托車不好數。現在摩托車管理大概已經規範了,所以現在才普遍收。
3.稅務部門屬於行政機關,他收的錢壹分錢都不能動,尤其是稅收,必須上繳地方國庫。否則局裏收的稅,沒有壹個能從領導那裏跑到具體征收的。所謂稅務局沒錢花,找理由收錢純屬扯淡,只是無知之人的無心之言。
地稅是為地方政府征收的,開具的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