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處理方法僅供參考:
壹、帳務處理: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待抵扣進項稅額”二級科目。進項稅額部分的處理為認證的當月:借: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次月稅務總局比對結果下發後,比對無誤進項發票可以抵扣,抵扣時: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
二、申報表的填制(附表二)填寫:對於等待比對結果的進行稅額部分,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並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24欄“本期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內填寫此行內容;
收到允許抵扣的比對結果後,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內填寫此內容;
23行“期初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欄填寫上月25行“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欄數額;
相關行次的關系23行+24行-25行=3行。
三、增值稅發票的月用量為25份,且只能是千元版(即每張票價款最多開具9999.99元)。如果核定的25份不夠用,申請增票時,要用當期已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收入合計數依4%的征收率預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