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商品銷售業務,另壹種是租賃業務
第壹種,商品銷售業務是增值稅應稅項目,在國稅系統中申報,如果妳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妳的增值稅率是3%;如果妳是壹般納稅人,妳的增值稅率是17%,對應的供貨商最好能向妳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若妳是統壹收款,必須註意的是,必須要把聯營扣點和租賃專櫃的營業額區分,聯營扣點的專櫃是妳的商品銷售業務,租賃專櫃的營業款只屬於代收,否則會多納稅。因此租賃專櫃應有專櫃向顧客開具發票,商場不能代開,必須要求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
第二種,租賃業務是營業稅的應稅項目,在地稅系統中申報,按照妳實際收取的租金5%繳納。如果妳是統壹收款的,租賃專櫃部分的營業款應返還給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