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因此,必須進行稅務登記。
目前,三證合壹後,新設立的公司,只要註冊登記了公司,就會自動註冊稅務登記,不需要專門跑稅局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