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2)高淳縣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
(3)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收管理情況審計(省垂直機構,需經省審計廳委托);
(6)南京商業銀行的審計;
(7)市人民法院的財務收支審計;
(11)國際組織對市政府的援助貸款項目;
不屬於該市局審計職責的審計事項
(5)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的審計
審計法規定:人民銀行不能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
(12)三峽建設項目
中央項目
(4)市中國銀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
(9)南京熊貓集團;
為央企或央企控股,不是南京市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10)南京雨潤集團;
個人控股,不是南京市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8)南京市財政決算審計。
由上級審計機關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