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入營業外收入。
根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而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所得、盤盈所得、罰沒所得、捐贈所得、確實無法支付的而按規定程序凈批準後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
其核算:
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
屬於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不準留作小家當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規定的開支。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