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市工商局企業登記窗口咨詢,獲取相關登記資料;
2.申請名稱預先核準,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以批準的名稱在銀行開立臨時賬戶,股東將其股本轉入該臨時賬戶;
4、向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申請驗資的證明;
5.將準備好的註冊材料提交工商局註冊窗口進行受理和初審;
6.在指定時間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並繳納登記費;
7.在報紙上發表聲明。
註冊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