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務機關規定,辦公軟件類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最短可為2年。無形資產攤銷壹般不低於10年;特殊情況下,對經過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的軟件類無形資產,最短可為2年;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或約定年限進行攤銷。相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企業購進軟件入賬時,計入無形資產,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第壹年攤銷,計入管理費用,以後年度的攤銷分錄與此壹致,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