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照經營的處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其行為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等具體罪名處罰。
法律客觀性: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二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罰款。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