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合格證》;
2、《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3、因為屬於公***場所,需要辦理衛生部門批準的《衛生許可證》;
4、如果提供餐飲服務,需要辦理食品藥監管理局的《餐飲服務經營許可證》;
5、納稅是中華人民***和國的公民的義務,所以得辦理《稅務登記證》。
開辦賓館所需手續證件:
1、帶好身份證到所在地工商分局辦理名稱預核準登記;
2、到公安局(區)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旅館業;
3、到衛生局辦理公***場所衛生許可證。
4、憑旅館名稱核準通知書到消防支隊辦理消防許可證;
5、持以上手續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三條
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並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第四條
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準開業。 經批準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並、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後3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