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日常征管,督促舉報和支付。重新采集錄入房屋、土地稅收的稅源信息,重點核實納稅人房產原值、土地面積、等級、租賃取得、適用稅率等情況,掌握稅收征管第壹手資料,逐戶發出納稅提醒通知書,限期繳納稅款,遏制稅收流失。實現上門驗證、分級驗證。結合轄區內住戶分布情況,采取實地走訪、現場查勘丈量、查閱住房證件等方式,動態掌握納稅人住房和土地變動情況,確保基礎信息準確有效。對隱瞞、虛報、瞞報的納稅人,依法重新核定稅額,逐級上報。深化部門聯動、稅收協調和稅收保障。充分利用社會化綜合稅收管理平臺,聯合開展轄區內“不動產、土地”稅種專項清理,及時獲取納稅人不動產、土地取得、變更、出租、銷售等信息,實現源頭管控。做好檢查問責和績效管理。成立“雙清”工作檢查組,將兩稅核查納入績效管理,對清理進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數據核查不真實、數據不準確、信息錄入不壹致、逾期未申報納稅等問題加大專項考核力度。,通過嚴格管理促進增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9-12。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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