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
2.醫保支付比例:單位10%,個人2%。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4.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費。
5.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不需要繳費。
6.至於公積金繳存比例,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允許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