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進行整體改制。原企業投資者存續並持有改制(變更)公司75%以上股權(股份),改制(變更)後公司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對改制(變更)後公司免征契稅。
法律客觀性: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事業單位改制重組繼續執行契稅政策的公告第壹條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投資者存續並持有改制(變更)後公司75%以上股權(股份),改制(變更)後公司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對改制(變更)後公司免征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