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稅收管理有關規定,武漢市江夏區地方稅務局對下列稅費、基金進行征收管理:1、營業稅;2、資源稅;3、企業所得稅;4、個人所得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6、車船稅;7、房產稅;8、城鎮土地使用稅;9、土地增值稅;10、印花稅;11、契稅;12、耕地占用稅;13、教育費附加;14、堤防建設維護費;15、價格調節基金;16、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大學生居民醫療保險);17、文化事業建設費;18、地方教育附加;19、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工會經費;21、排汙費;其他新開征的地方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