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快遞行業登記為壹般納稅人的標準是連續12個月應稅服務銷售額達到或超過500萬元(含500萬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五)壹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年應稅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可以對年應稅銷售額標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