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過程中有關契稅和印花稅政策明確如下:對中國郵政速遞物流公司、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過程中承受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所屬郵政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企業以出讓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取得原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征收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