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5000。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2、工資範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3、工資範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4、工資範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5、工資範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6、工資範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7、工資範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8、工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客觀:《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壹款第壹、二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