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詢2019年7月24日發行的《發票管理辦法》可知,消費者應先向商家要求開具發票,若商家拒開發票或通過打白條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稅務機關投訴,稅務機關回依法作出處理的。
消費者在消費時,依法享有開具發票的權利,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若商家拒開發票的處罰方式為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