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折舊和攤銷:並購後,被收購方的資產可以進行重新評估,並重新確定其折舊和攤銷的基礎,從而降低企業的所得稅負擔。
2、虧損結轉:如果被收購方在被收購前發生過虧損,這些虧損可以在未來用於抵扣所得稅,從而降低企業的稅負。
3、稅務減免和豁免:某些國家或地區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為吸引外資、促進產業升級等目標,可能會針對特定行業或項目提供稅務減免和豁免政策。這樣合理利用並購的稅收利益:
1、提前進行稅務盡職調查:在進行並購前,企業應該進行全面的稅務盡職調查,了解被收購方的稅務情況,避免出現潛在的稅務風險。
2、合理安排交易結構:企業可以通過選擇合適的交易結構,例如資產買賣或者股權交易,以最大程度地利用稅收優惠。
3、協商並購協議:企業可以在並購協議中明確規定雙方對稅收優惠的分配方式、折舊和攤銷標準等具體細節,確保合理利用稅收優惠。同時,企業也需留意稅務條款的合法性,避免違反稅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