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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壹、企業所得稅:暫免征收除采礦業和礦業權交易行為外,西藏自治區在企業所得稅15%的稅率基礎上減免地方分享的部分。(實際稅負為9%,)

二、個人所得稅:各類稅目扣除標準高於全國。比如工資薪金扣除標準、休假路費補貼扣除標準等。

三、財政政策:西藏對年納稅額超過500萬元以上的招商引資企業獎勵壹定數額的企業發展金,此項扶持比例遠遠高於國內其他地區。此年納稅額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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